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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广告的运作模式和产业链分析
2007年10月11日 15:17  CCTIME通信网  作 者:刘迎华

手机广告的直接获益方是广告代理商和运营商,无论产品销量是否增加,只要投放手机广告,广告代理商就会获得佣金,运营商就会获得流量。如果手机用户受手机广告影响而购买产品,则广告主和它的渠道就会获得销售收入和渠道分成。如果用户有兴趣参与无线互动游戏,直接获益者是运营商。因此手机广告商和运营商在手机广告中是绝对获益者,其他环节要视手机用户的消费行为确定是否能够获益。

 

(2)模式2wap push,用户被动接受

【案例】:被收购前的凯威点告和独立wap们。

直接受益者是广告代理商和移动运营商,广告代理商获得广告主的佣金,佣金数量大小有时候视被push的手机用户的反馈量而定。移动运营商获得的是广告代理商push信息的流量费和手机用户反馈的流量费或信息费。

编 辑:弋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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