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IPTV概述
自从微软1999年的“维纳斯计划”开始,IPTV已经从萌芽阶段逐渐成长起来,特别是从2004年我国逐渐开始了各方面的试验工作。然而,无论是技术方面还是在运营和政策方面都争论得非常激烈。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:一是IPTV业务到底包含哪些内容,也就是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的问题;另一个是IPTV业务的牌照问题。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:一方面。该由电信管理部门还是广电管理部门来发放牌照?另一方面,该把牌照发给电信运营商还是广电运营商?也就是说,电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两者谁可以来运营IPTV业务?
实际上,这些争论归根到底就是由于对IPTV业务没有明确的定位。没有明确定位所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概念混乱,业界说法不一,电信和广电分别站在各自行业的立场对IPTV业务进行解读。在电信领域,IPTV被理解为宽带增值业务,只是这时IP所承载的宽带业务是TV节目而已(既“TVoverIP”),所强调的是IP承载。在电信领域内部,对IPTV业务的理解也不尽相同。一部分人认为,把电视节目移植到网上。只要能在宽带网络上看电视就是IPTV业务;另一部分人则认为,IPTV业务什么都可以做,它可以包容语音、数据、视频等几乎所有多媒体业务,基本上与电信界目前所讨论的下一代网络(NGN)相差无几。在广电领域,IPTV业务被理解为网络电视,只是这时的电视节目是通过IP传送而已(既“IP+TV”),所强调的是TV业务。正因为在这场争论中,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使得产业发展遭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,这些问题包括缺乏规范的技术和统一的标准、产业链主要环节合作不畅、迟迟不能找到可行的商业模式、运营模式不清、运营主体不明、盈利模式不成熟、用户对IPTV业务的接受度、监管部门界定和责权不明、监管和产业政策难以出台等。
为了加快IPTV产业化进程。推动IPTV产业尽快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,非常有必要对IPTV业务的定位加以研究。本文旨在对IPTV业务在NGN体系架构中的定位加以分析和探索。
2、NGN体系架构简介
在2004年初召开的NGN会议上,国际电联给出了如下的NGN定义:一种能够提供电信业务的基于分组的网络,能利用多种宽带能力和QoS保证的传送技术,并且其业务相关的功能独立于其底层传输相关的技术;能够支持通用移动性,实现用户对业务使用的一致性和同一性。NGN的主要特点有:支持业务多样化,提供开放的业务接口;是可方便的管理调度和维护的,具有低的维护成本;保证质量和有足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承载。
在最新的NGN体系架构(如图1所示)中包含业务层和基于IP的传输层两个层面。在NGN体系架构的业务层面中包括应用系统、业务与控制系统、用户资料系统三大部分。其中,在NGN体系架构的传输层面包括核心传输系统(CTF)、接入传输系统(ATF)、网络接入附着功能系统(NAAF)、资源与接纳控制功能系统(RACF)几个部分。核心传输网与接入传输网通过边界网关相连。传输层在NAAF和RACF的控制下为用户设备(传统终端、用户网络、NGN终端等)提供IP连接。由于NGN支持各种各样的用户设备,因此各种各样的用户接口和用户网络都可以连接到NGN接入网中,不管它是一个简单的电话机还是复杂的公司网络,也不管它是固定的还是移动的,也不管它是传统的还是新型的。
图1NGN体系架构

我们注意到,在业务与控制系统中,ITU-T又把业务分成了四个子系统,即IP多媒体业务(IMS)、PSTN/ISDN仿真业务、流媒体业务(SS)和其他多媒体业务(OMS)。其中,流媒体业务指在Internet/Intranet中严格按时间先后次序传输和播放的连续音/视数据流,其特征是数据流具有连续性、实时性和时序性。
3、IPTV是一种NGN业务
图2给出了IPTV业务实现的示意图。在该业务实现图中,我们把它分成内容提供、业务运营、网络提供和终端用户四个环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