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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6元低价强买他人手机获刑3年
2007年12月13日 08:51  京华时报  作 者:裴晓兰

    20岁的四川来京男子王桂平相中别人的手机后,塞给对方6元钱,便强行把手机“买”走。近日,王桂平被顺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

    今年7月2日凌晨,王桂平在顺义区后沙峪镇华润超市门前,看见刘先生在摆弄一部CECT牌手机,因觉得手机不错,王桂平便上前要求用6元钱购买此手机。遭到对方拒绝后,王桂平上去就打了刘先生一拳,然后威胁他再不卖手机就给他点颜色看看。刘先生还是坚持不卖,王桂平便强行将手机抢走。不过,在逃离现场前,他还是将6元钱硬塞给了刘先生。

编 辑:王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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